更新时间:2022.12.08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
职务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权罪是公诉案件。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 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都可以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都可以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
(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职务行为廉洁性和本单位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为: 1、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3、犯罪的客体
职务侵占罪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
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3、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侵占罪与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
两者没什么关系。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有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一般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主管、管理、处理本单位财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产的人员; 2、性质不同,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权罪是公诉案件; 3、客观表现形式不同,职务侵占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都可以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