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破产重整管理人是指在破产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破产管理人只在破产程序中出现,关于报酬的规定为: 1、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法定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2、管理人收取报酬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确定。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有: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管理人应当享有的其他职权。
1、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和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由债权人会
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股东大会职权: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及经营方向; 2、更换及选举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董事的劳动报酬; 3、更换及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监事,并决定监事的劳动报酬; 4、审议及审批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参与公司章程的修改,
房产法定继承人包含的人有很多,在继承开始之后,不是说所有的的继承人都能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逝者的房产,也是有顺序的,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参与继承的,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够继承。第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