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有六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无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用人单位如果要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去申请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该案的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
涉外仲裁撤销的情形有: 1、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由于他人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的程序不符规则的; 4、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或仲裁事项超出范围的。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所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有: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争议;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 1、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请求不适当;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4、超过仲裁时效; 5、授权不明; 6、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7、超过举证时限; 8、不提供原始证据; 9、证人不出庭作证; 1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