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等手段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
在下列情形中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等手段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
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1)无仲裁协议的;(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
劳动仲裁裁决可撤销的,需要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