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包括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附条件交易行为等。
以下四种假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
不正当行为是违反公正、诚信等商业道德的行为,他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广告。 四、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如下: 一、它是一种竞争行为; 二、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 三、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四、它是一种侵权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
1、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过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2、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澄清事项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 3、招标人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 4、投标人与招标人私下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广告。 四、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七、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采用假冒或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利用贿赂性销售进行竞争的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损害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破坏市场秩
(一)通过网络销售仿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置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 (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 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经营者所为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