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
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的顺序,按照立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即可。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应当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
遗嘱继承的要求如下: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民法典
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一、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继承顺序按照遗嘱人定立的遗嘱里约定的顺序继承,如果没有顺序的,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各自可以继承的部分遗产分别继承。按照遗嘱继承的,继承顺序和份额由遗嘱人决定。
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继承:如果遗嘱部分无效的,则无效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他部分仍然按照遗嘱办理。如果该遗嘱全部无效的,则全部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办理。
遗嘱继承的条件是:1、遗嘱真实有效,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应当有遗嘱能力,必须是其真是的意思表示,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2、遗嘱人先于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或转继承;3、继承人没有《继承法》规定的四种丧失继承权的行
没有遗嘱继承房子的方式如下: 1、协商继承 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住所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公证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公证员认为经审查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起草公证书,报备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
老人没有遗嘱,房产按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
房产继承订立遗嘱时,要求被继承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遗嘱期间被继承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