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如下: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
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广义上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他人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1、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2、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 3、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
我国《著作权法》限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除此之外,均不属于邻接权。 1、出版者权,指图书、报刊出版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版式设计专有权、专有出版权; 2、表
不需要,从作品完成之日就享有著作权。 除了著作权还可以享有邻接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
1、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 2、表演者权。 3、录制者权。录制者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播放者权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取得作品的著作权,无需进行任何登记手续,也不以作品发表为前提条件,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即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这种制度被称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也就是说,适用自动取得的条件为,作者为本国公民或长期在本国居住
著作权,在过去被称为版权。著作权的使用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的人身权指的是,创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又被称为著作精神权利。具体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