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根据法律规定,判定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
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指: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于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
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或者一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的情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的人,是指前婚未解除,与他人登记结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代以内的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表兄妹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不到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包括下列人员: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