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宅基地批复下来的有效期是两年。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
宅基地村委会有权收回。法律规定,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批宅基地时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已迁入新居居住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
空白宅基地与宅基地的性质是一样,所以农村征收空白宅基地有补贴的,一般补偿的费用有: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5、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
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政府没有征用农民土地的权利,只有经过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上级政府批准后,才能征用农民土地。法律规定,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了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当建设单位确实需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关于宅基地的法律层面的规定主要规定在《民法典》中,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可以参考各省的具体规定,不同省份的规定内容一般会有所差异。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进行农村宅基地的房屋确权需要以下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属证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情形如下: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分户,缺乏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实施村庄和镇规划,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
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宅基地上房屋才可以继承。继承不需要费用。如果公证的话有公证费。我国目前不存在遗产税的规定,所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需要什么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