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未起诉保证人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
担保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按照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在被担保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承担约定法律责任时,担保人为之向被担保人的相对人(债权人),承担或者与被担保人共同连带承担履行债务或其他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人对延期债务一般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该债务超过了保证期间的,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多人担保的则应当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合同变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 1、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虽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 (一)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三)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进行确认; (四)担
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具有有效的保证合同,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其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有保证人拒绝担保的事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