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固定现场致使责任无法划分,且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 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划分,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应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 因一方逃逸导致事故
只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当时照片,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最好是请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帮你证明,这样交警就容易采信,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
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进一步确认。
在交管部门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时,交管部门只能开出事故证明。你此处讲的责任实际上指的是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对于过错,则要考虑交通信号、交通参与人各自的车辆状况、行车速度、驾车是否注意力集中、出现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第一时间报警,目的是让交警尽快出现场,有利于事故处理。 但报警后最终能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还取决于现场保护及肇事车辆是否还在现场,若肇事车辆逃离现场,且无其他证据证明,交警是不会出
交警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交警有关的部门故意要拖延时间不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或者当事人针对交警有关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认为有异议的地方,一般当事人有可以进行申请复核的权利。 具体申请复核的方法为: 1、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