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逮捕后的普通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羁押最长不能超过七个月的时间。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逮捕羁押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最长羁押期是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逮捕前的最长羁押期是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四个月,所以相加最长为七个月。
最长为8个月零7天。 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传唤和强行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拘留期为30天。逮捕后的拘留期限与办案期间相同。调查期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2个半月。补充侦查退回后,侦查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的期限。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需要延长,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羁押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逮捕的期限最多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
一般而言,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的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公安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内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未审结的,公安机关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一些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
公安逮捕期限最长是七个月。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二个月以内;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能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