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
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
所谓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同时,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效中断。通常认为,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事关公共秩序,更强调效率,但大部分情况确是当事人更容易耽误起诉期限。为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
诉讼时效中断一般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为出现了一些法定的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而在之后导致中断的法定事由消失了之后,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与诉讼时效中止不同,一般中止事由消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欠款诉讼期限的具体规定,可以概括为下面几点: 第一,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起算点各不一样; 第二,如果欠条上载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如果欠条上没有载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