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 3、缴纳房屋过户相关税费,获得缴税证明; 4、税金缴纳完毕后领取房产证,完成过户。
当事人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过户材料是: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房产买卖过户的,应当需要以下材料:1、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申请书;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买家或者卖家是已婚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应当提交房产有关的权利证书;4、房产买卖合同书;5、房产通过买卖转移所有权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
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及其他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土地使用证书;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
房屋买卖需要以下材料: 1、卖方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一份;如果一对夫妇不能在场,其必须在公正局公证前写一份委托书,一份户口簿和复印件; 2、买方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等。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的,需要以下5种材料。分别是:1、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房产合同的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如果涉及房产继承的,那么申请房屋买卖过户当事人的还需要另外提供遗嘱、遗嘱公证书、被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证件;5、其
房屋转让过户要审核:第一、房屋转让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第二、房屋转让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第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第四、房屋转让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第五、房屋转让过户中买卖的房
房地产权证转让需要携带购房证明、售房时的证明。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18周岁以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应到当地民政局出具一张单身证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