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散公司,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的,以及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股东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股东会会议召集的人不适格。第二,会议发出的通知或公告存在瑕疵。第三,不是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与事项的表决。第四,决议没有达到法定的最低表决权数。第五,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到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无表决权的参会人员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不合法或违反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况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者没有表决权的参与者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成立股东会。全资子公司是指股权由母公司完全拥有的公司,该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成立股东会。 全资子公司是指股权由母公司完全拥有的公司,该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如果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决议做出后,会对公司和股东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有不少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时往往存在实体或程序的瑕疵问题。因此,股东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会议决议提出确认无效之诉、撤销之诉或不存在之诉。 一、无效之诉。股东会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股一权原则。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一般的事项需要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