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
离婚电子证据可以通过这几个手段取得: 一、打印。打印相关司法文件; 二、拷贝。是将计算机文件拷贝到软盘、活动硬盘或光盘中的方式; 三、摄像拍照; 四、制作司法文书; 五、查封、扣押; 六、公证。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电子证据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处置的一种证据。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有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四种:1、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等通信信息;3、网络用户的各种注册、身份信息;4、文档、图片、音视
电子文件在诉讼中要想成为电子证据,还需要有别的需要注意的地方,我国《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分类还没有电子证据这一类,因此,电子证据的证据形式,不应该阐述为电子文章、电子邮件、光盘、网页、域名等;而应该阐述为,可以归类到当前的证据分类中,如: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是不包括土地的价值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所谓从价计征,是指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所谓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2)税率我国
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非常多的,而证据要经法院调查证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对案件的判决结果起到直接左右的作用。电子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电子证据作为证据
以五年以下的普通房屋为例,40万房子的过户费为:1.营业税:五年以下的房屋需征收5.5%的营业费,则该房屋的营业税为400000x5.5%=22000。2.契税:第一次过户的房子小于等于140平方米需缴纳2%的契税,大于140平方米需缴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