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虐待部属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部属的人身权利、部队的内部团结,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主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如果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就应当立案。由于虐待罪为自诉案件,所以如下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
老公打人的不一定可以认定为虐待,只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才可以被认定为虐待。若是行为人构成虐待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构成虐待罪的条件有: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老师殴打学生不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部属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1、犯虐待部属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致人死亡的,则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后果不同的虐待罪分别规定了相适应的程序: (1)对非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虐待罪的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由受害人自诉。《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
是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 4、侵占案。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不一定必须是家庭成员。还可以是被监护、看护的人。这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 《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主体由具有特殊的家庭关系的主体扩展至对未成年人、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