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的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上诉。
一般离婚上诉状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
一审裁定不服的,如果是民事裁定,上诉期为十日;如果是刑事裁定,上诉期为五日;如果是行政裁定,上诉期为十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该期限顺延至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结束后的次日。
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被告人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人可以是原审原告,也可以原审被告。在法院诉讼中,上诉人是指对一审判决不服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如果是原审原告上诉的,则上诉人为原告,被上诉人为被告; 如果是被告上诉的,则上诉人为被告,被上诉是原告。
一审不服上诉的流程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内容。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程序为: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