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
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若是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女员工如果是因为劳动关系导致的权益受到伤害,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成功以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侵害女员工人身健康,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另外如果有贬低或伤害女员工
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若是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侵害人也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此途径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
女职工权益被侵害的解决方法: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村民权益受到侵害的处理办法是:首先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村委或者居委投诉,要求调解。如果协商调停都无果,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事情原委提出诉讼。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首先要敢于同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进行斗争,这既是公民自已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要善于同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非法侵害者进行斗争,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采取合法的手段、途径,制止侵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不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情况下,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且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当老年人与亲属发生纠纷(赡养及抚养又或是经济纠纷时),可以向负责调解部门进行申诉,再由调解委会负责与家庭成员沟通,达成和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2.当老年人因婚恋原因与家人产生纠纷(家人拒绝老年人黄昏恋的、拒绝抚养赡养老人的),有关部门对其
股东权益受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