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
签过认罪认罚告知书的,不服法院判决,也能上诉。在民事案件后,犯罪分子签过认罪认罚告知书的,也享有上诉的权利,不服法院判决的,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明确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因此,犯罪分子有权在十日内提
签过认罪认罚告知书的,不服法院判决,也能上诉。在民事案件后,犯罪分子签过认罪认罚告知书的,也享有上诉的权利,不服法院判决的,有权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明确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因此,犯罪分子有权在十日内提
1、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没有规定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以累犯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近年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各阶段,但实践当中主要体现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据此给与当事人从宽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事实
1、企业工商注册证明(企业基本情况、到工商局档案室打印); 2、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考勤记录; 3、两人以上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受伤职工的上岗证(牌); 5、其他有效证明(记工单
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
虽然我国刑法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其中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相关
签了认罪认罚书是否还能缓刑,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来确定,缓刑的具体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根据规定,犯罪
认罪不认罚判决如下: 1、认罪须在当庭。当庭自愿认罪与其他量刑情节不同,其主要来源程序法。可以对被告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裁判;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嫌疑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由于客观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