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破产宣告。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4、清偿; 5、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主要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权收购时,应当经被收购方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被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来进行清算。而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及时指定组成清算组的成员。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劳动债权是得到最优先保护的债权。 因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强制清算的特征: (1)申请人:债权人股东; (2)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方案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3)清偿债务方面,引入协商机制; (4)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后,凭裁定办理注销手续。 破产清算的特征: 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撤销权的有关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括: 1、有关行使撤销权的时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行使; 2、撤销权行使的范围需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处理如下:应当支付的员工相应的补偿除了拖欠的员工工资;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员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还不够还工资的解决办法:依法应由被欠工资的劳动者按照工资比例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其他社会保险费和税款,优于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破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