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如下: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行纪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行纪人的行纪行为具有限定性; 2、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3、行纪合同是双务的、有偿的、非要式的、诺成合同等。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纪律合同是承诺、双重事务、有偿和要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
行纪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具有委托性质; 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直接受该合同约束。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3、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
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纪律合同的目标是纪律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2、纪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4、纪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5、行纪人的行纪行为是有限的; 6、纪律合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1、行纪合同主体具有限定性; 2、行纪合同具有委托性质,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 3、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