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2、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胁迫情形的,受损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财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计算。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当依据财产标的进行收取。且诉讼费的承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夫妻诉讼离婚房产价格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确定。
离婚诉讼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判决,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先缴纳。且经依法判决后,确认应当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部分胜诉或败诉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比例。
破产案件诉讼费计算如下:1、破产案件诉讼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申请费等费用;2、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预缴,待判决后,依法向败诉方收取,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也就是向双方当事人收取其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
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
我国人民法院计算行政案件所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的办法为:商标、专利、海事的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如果还需交纳申请费等费用的,则按照有关规定来交纳。
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离婚诉讼,牵扯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不超过二十万的,仍然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缴纳五十元至三百元。超过二十万的部分征收百分之零点五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