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诉讼离婚时候夫妻可以住一起。诉讼离婚是以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才会消灭,判决书生效之前,法律上仍然承认夫妻关系,双方是可以住在一起的。
按照法律规定,起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同时起诉离婚。 具体到程序如何进行,有以下几种意见: 1、驳回一方的起诉; 2、动员一方撤诉或中止审理; 3、两案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 但对于同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女方可以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如一审判决是准予离婚,在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之内双方没有提出上诉的,判决就合法生效了,此时双方已经算离婚成功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能协商离婚,最好协商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第二,不能协议离婚的,只能办理离婚诉讼。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
1、可以离婚。 2、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具体来讲,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对家庭成
夫妻一方是香港人的,也可以在国内离婚。离婚一方是香港人,另一方是大陆居民,离婚双方可前往向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陆居民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香港居民一方的有效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