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免于赡养义务的情况有: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但是如果孙子的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祖父母,有要求孙子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你与后爸共同生活且对你履行了抚养义务,对后爸有赡养义务,反之则没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
没有。《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1167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
继子女对与其具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有赡养义务,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无法定赡养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继子女与后妈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继子女对后爸是否有赡养义务的确认方式:一般来说,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存在前述情形,则无赡养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子女全部死亡 2、子女全都无力赡养 3、部分子女死亡(比如子女中一人死亡),剩下的无力赡养以上三种情况,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共同生活,并且继父对继子女正常履行了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则在子女都成年后,应该要承担赡养继父的义务。如果继父对继子女并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即该继子女实际上还是与自己的生父一起生活的,则继父与继子女之间并没有形成抚养的关系,则不
遗嘱可以提出赡养义务。我国的遗产继承是按照顺位继承制来继承的,顺位越靠前的继承人优先继承,同等顺位的继承人权利平等,但是遗嘱例外,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首先,遗嘱属于债的分类,是合同的一种,也是一种民事法律关行为,根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其次,继承开始后,按照
女儿作为老年人的子女,同样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没有。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媳作为子女,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即如果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且可以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