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
劳动仲裁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与本案有关联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在仲裁时效范围内提出仲裁申请; 3、申请人的请求和理由详细具体; 4、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其他。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
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申请如下: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
劳动仲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仲裁请求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因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