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无效的,除非该行为得到了另一方的追认。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1、明确指出是赠与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其他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包括受赠人接受他人赠与或接受他人遗赠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的特有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可以撤销。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
越来越多的人在我国未婚同居或婚外情同居。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需要区分情况回答:男女双方未婚,同居期间赠与对方财产取决于赠与的目的。如果赠与的目的是结婚,属于彩礼性质。如果婚前分手,应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具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
夫妻共同财产无效,夫妻在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给予他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置,严重侵犯一方财产权,不属于赠与。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夫妻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可以赠与给子女。就算不赠与给子女,在夫妻双方都去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都会成为遗产,由双方的子女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赠与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更不能涉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