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起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就是有效力的,法律也承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一定所有的都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情形的除外,规定主要侧重债权人利益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婚姻存续期间能做财产公证。但即使不做财产公证,只要双方签订了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并且是出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也是有效的。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下的财产双方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共同债务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3、没有共同财产的
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没有事后追认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之后如何偿还要分情况。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夫妻承认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为个人借贷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婚姻存续期间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的认定方法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前提是该债务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且不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界定:一方在婚内所负债务,另一方在事后追认的,则G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