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6
我国《刑法》第345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如果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侵犯的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集体、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采伐林木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是侵犯管理制度; 2、砍伐的树木不同,盗伐林木罪往往砍伐的是珍贵树木,滥伐林木罪一般砍伐普通树木;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对于盗伐林木的,法院会在结合具体案情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数量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盗伐林木罪属于刑事犯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为: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则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上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处罚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