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一般债权人实现债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是起诉的方式。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也无法达成一致的,债权人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债权。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
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的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支付请求权;同样,法院对于夫妻债务承担的判决也只能约束夫妻双方而不及于债权人。
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这两个债权均已到期,有一个不到期的,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主要方式有两种: (1)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2)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是指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债务担保包括物质担保、人身担保和金钱担保。其次是债务保全,债务保全是对债务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清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有下列方式:债务人全面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依法就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或者通过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