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夫妻有债务可以照常离婚,只是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采
夫妻离婚,房屋财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1、一方在结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屋,并且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者落在对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房屋不论登记在哪
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夫妻中一方享有继承权,房产只归一方继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
夫妻房产加名,离婚分配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
已抵押的房子法院能够拍卖。人民法院对于可能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只要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通常都会进行裁定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
丈夫买了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配方案,需要根据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确认。如果房产属于丈夫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妻子就无权请求分配这一套房产。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离婚的时候丈夫如果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在法院诉讼的时候,可以向法官提出对方转移财产,然后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核实对方确实存在隐藏变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转移的一方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在日常的生活中也要注意留意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能够以不知情作为理由抗辩的。对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更注重于是否属于日常生活支出。如果这笔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也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比如说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日常生活开销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
《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仍然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比较严格。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都认可的债务,或者一方所借的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公司欠债是可以执行股权的,在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没有分离的情况下是可以执行股东的股权的。司法实践中,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最主要的是执行股权收益。执行股权收益是指当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且未支付的,应裁定冻结该笔收益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