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公证催收是银行要求采取的方式。一种是现场公证催收,就是债务人拒签的情况下,由公证员现场送达催收通知,使用这种催收方式应注意催收时应有债务人的人员在场; 公证文书应采用《公证暂行条列》规定的文本;另一种是公证邮寄催收,主要适用于异地的债务人,
'背靠背”条款是总包方转嫁付款压力的常见方式。总包方在合同中设置'背靠背”条款限制分包付款时通常仅是简单在合同中设置“以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为付款前提”。这种“背靠背”条款的设置方式存在一定的付款风险,即简单地以发包人付款为前提,环足以区分总包
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期限,我国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例如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对方未追认则视为拒绝追认。
公告判决书指的是通过登报方式告知被告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背书时所附的条件对于汇票的兑付是没有约束力的。按照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因为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持票人必须具有合法取得的票据才能主张其票据权利。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
工商年报公示与不公示的区别在于,公示后的年报,公众在网上都可以查看到,不公示的公众在网上看不到。只有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不公示年报,其余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公示。
背靠背条款是总包商转移支付压力的常见方式。总承包商在合同中设置背靠背条款限制分包付款时,通常只是在合同中设置以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为前提。这种背靠背条款的设置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即在发包人简单支付的前提下,不足以区分总包商下属的分包商应付的具体
公布、公示的区别: 1、定义不同。公布的定义为公开宣布,布告,告示,告知,通知,上榜等。公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 2、使用场景不同。公布的近义词为宣布,使用场景较为灵活
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债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汇票背书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 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2、持票人背书并交付汇票后,被背书人取得汇票权利; 3、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背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就是指在支票的背面背书栏盖上银行预留的印鉴,在被背书人一栏写上“XX银行XX分行/支行”,下边写上“委托收款” 现金支票:出票人填好支票后,在背面背书栏盖上银行预留印鉴就行了,不需要写。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达到一定法律目的或追求法律后果,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一般来说背书的目的有转让汇票、委托收款和设置质押权。简答来说汇票背书就是在汇票背面通过记载事项设置票据权利的行为。并且经背书取得票据的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