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确需使用土地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有两种形式,长期租凭和短期租凭,长期租凭的话一般都是在20以内,短期租凭的话是在5年以内,并且如果需要在土地上面建造建筑物是需要将短期租凭变更为长期租凭才可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并遵守本办法。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的税费: 1、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印花税。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1、《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第三十八条【禁止
土地管理局对申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政行为。许可是一种赋权行为;而确认,如果与权利有关,则是确权行为。赋权意味着批准行政相对人可以行使或者赋予其原来没有的权利。而确权是对行政相对人已有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国有土地被征收应当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同时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应当通过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