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居间合同认定合同履行地如下:居间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方当事人意愿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等违约责任。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的,是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没有实际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没有履行合同的,可以减免其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的履行应按下列方式予以确定: 1、一般按照约定的履行地确认; 2、如果约定不能确认的,争议焦点为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居间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时,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2、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合同到期一方没履行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2、如果对方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们在订立合同中,为了保证实现合同目的,往往会约定履行合同的期限。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补充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应按照合同法中对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依旧无法确定履行期限,债
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等内容。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约保证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一般到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止。履约保函担保期限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没有采用国际招标工程或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工程的担保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的规定,即
合同没写明履行日期有效。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需要说明合同的履行日期,合同的履行日期比较重要,但合同只要符合法定和约定的生效条件即可,不是一定要有履行日期才会生效。
合同日期没有写不会影响合同的生效,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合同即可。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使没写日期也是有效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