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无效婚姻不可以上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对于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案
不能。 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 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对于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婚姻效力是不可以上诉的。法院作出婚姻效力的判决属于身份类型的判决,身份类型的判决一经作出就会生效,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权利。如果是涉及到婚姻中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那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依法提出上诉。
婚姻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法律规定,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婚姻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以结婚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首先需要说明,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
无效婚姻不可以离婚,因为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确认婚姻效力的民事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提起
无效婚姻宣告不可以上诉,无效婚姻宣告属于终局判决,无法上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依据《婚姻法》第10条,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重婚会涉及两个法律的适用问题,刑法和民法对重婚都有规定,但适用规则不同,在婚姻法中,由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婚姻法上的重婚只能是法律上的重婚。在刑法中,已经结婚的一方即使
重婚是无效婚姻,重婚的,还会构成重婚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