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其在正确使用电子签名的情况下具有与普通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能够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只要是通过电子邮件依法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
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电子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
订立电子合同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有法律要求的形式。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
给你提供一份大概的范文吧,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修改。 电子产品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一、产品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