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来蓉滞留24小时以上,且已按《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自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止,连续住满6个月,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单位和住所。
在津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外籍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办理条件是: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办理居住证需要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办理居住证从受理之日起,一般要15天才能拿到证。如果在外地工作或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哈尔滨市域内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居住登记时间虽未满6个月,但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6个月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居住时间的外来人口。
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包括: 1、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填写《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由派出所现场提供); 2、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
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向居住地、工作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经民警核实后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