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土地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拍卖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
主债权的转让条件: 一、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二、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三、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行为人也能适用缓刑,前提是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低价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 1、本罪客体上侵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1.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2.非法转让已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的,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3.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非法收入,并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数百元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低价出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一)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转让使用权; (二)合同主体应当适格,内容、形式、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