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出现以下情况时,继承人可以少分遗产: 1、继承人协商的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对部分继承人少分; 2、继承人具有抚养能力与调解却未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时少分或者不分等。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可以少分遗产的情形: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
遗产继承以下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1、在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相应份额分割完毕后,还存有剩余未处理遗产的; 2、被继承人未订立遗赠抚养协议、遗嘱,且有可供继承的遗产的; 3、适用法定继承的其他情况。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的城市进行征收,而非征收地区的城市土地使用可以不征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市、县、镇、工矿区等地。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确定或者权属争议还没有解决,纳税单位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不出租的,土地使用者
以下情况可以退房不付违约金: (一)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二)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
房产税缴纳的情况。房产税按照规定的缴纳,对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情况,不用缴纳房产税。房地产税是对城镇商社、经营性房屋征收的,房地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额和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的房屋财产税也是财产税。房地
下列情况下可以免征房产税: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还有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由土地使用人来交土地使用税。
有遗嘱写明由兄妹继承的,或者是被继承人配偶不在的情况下,由兄妹继承遗产。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退税的情况: 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袭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
能退税的情况: 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