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可以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继承人因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恢复继承权。
一般不可以继承房屋的租住权。承租人去世后,租赁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承租。
不可以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
房屋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 1、我国法律法规对于遗产的规定,是指在公民死后留下来的属于公民自己的合法的财产才能称为遗产。 2、已逝者对于房屋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是不能认定为房屋属于已逝者的个人财产。 房屋使用权的年限需具体分析: 1、市
法定继承权可以放弃。只要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法定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放弃法定继承权之后,对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不会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的行为合法有效。
债务人可以放弃法定继承权,但是如果债务人放弃法定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该放弃行为无效。债务人如果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共同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故居住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其最长期限为权利人的终生。
兄弟姐妹可以有继承权,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具体如下: 1、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继承事项发生时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我国的宅基地是合理分配给农村村民建筑房屋的,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如果属于家庭承包林地,分户后其他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属于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特定的当事人享有。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因为该权利和身份相关。
遗嘱可以取消继承权。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制定由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进行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当事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不能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