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可撤销合同情形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成立的合同。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
以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可撤销,基于欺诈实施的合同可撤销,基于胁迫实施的合同可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撤销。
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合同一旦双方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跟约束,有些人签订了合同,但对合同内容不太满意打算撤销它。合同是能够撤销,只要能符合撤销的相关情形,这几种情形分别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出现下列情形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3、是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等情况,订立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 1、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 3、订立合同时,他人陷入危困状态,造成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二是以诉讼方式为之。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