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具体如下:1、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2、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
延期审理就是说,将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向后推延,改在之后的某个时间再次开庭。根据法律,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影响审判如期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第一种情况是: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第二种可以延期审理情况是:
刑事案件严重超期羁押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侦查羁押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有不同的超期羁押。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37天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未起诉的,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若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案件进行延期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或者阻碍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审理。对于需补充侦查而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
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
1、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期限正常情况下是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羁押期满当天就可以放人。批捕后如果羁押期满,还没有明确证据的,检察院不会起诉,而是通知公安机关放人。对于关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会出具释放证明,当场释放,在羁押过程中冻结的财物也要一并返还。通常情况下,羁押期限不会超过两个月。
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情况复杂的可以申请延期,超过确定时间的话就算是超期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有关规定,要延长羁押期限,需满足:1、案件情况复杂,期限届满无法办结;2、经上级批准。满足两个条件方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即若案件情况复杂导致羁押期限届满也不能办理结案时,检察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经上级检察
刑事案件被延期审理的情形一般包括: 1、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或者鉴定人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