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
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无效。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的合同无效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格式合同在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虚假意思表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下无效。在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
下列情形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1、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2、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 3、造成对
格式条款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等情况。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免责条款有效需要符合费要求分别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符合
以下情况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