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已经获得了赔偿之后,若其与工伤的伤害有竞合现象的,则可以主张工伤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根据目前规定,在一方报销的,不能再另一方重报。据此,受害职工可以选择报销比例大的一方报销。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计算赔偿数额后,由用人单位给予职工一次性赔偿。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可以兼得,但可以互相补充。若侵权人对受害人已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害的受损一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和过错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如果受害人受伤的,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工伤伤残赔偿金可以双赔。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救助基
交通事故理赔后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