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口头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
无效。 口头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是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可以认定有效;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应作无效处理。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应当依约支付报酬。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一物二卖,并没有因一物二卖而当然否定合同效力,只要合同具备法律规定
丈夫私自卖房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丈夫卖的是自己的个人房产的,则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丈夫卖的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则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买,而且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则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一房二卖合同部分有效。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中部分合同有效。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一房二卖的合同表意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有效。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的部分合同有效。属于有效合同的买房人有权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卖房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无效的租赁合同效力是属于合法房屋的租赁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是房屋产权不合法,如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无证小产权房以及其他限制交易的房屋,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非法建筑物不得出租,但对于历史遗留的合法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租。
如果房产的产权登记里面,只写了夫妻当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并且房屋的买卖合同签字,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来进行签字的话,这个时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