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
对于(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个人不能申请不起诉,只能由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不起诉的,则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检察院不批捕被害人维权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
可申诉。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书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
有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常常会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升学、征兵以及自己的工作等。今天,我来给大家释明一下。我国法律没有案底一说,只有前科、犯罪记录之说。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不再追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可见,公安机关是不会再将不起诉人拘捕的。
检察院能不起诉,即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能不起诉,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以下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例不多。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情形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