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结婚后买车写一个人的名字时,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主要取决于买车的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4种情况:第一种,购买车辆的资金是一方父母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车辆之后,将车辆登记在了自己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这时,车辆属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另外一方名字的。如果婚前房屋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此时是视为一方自愿对于另外一方的赠予,一方自愿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另外一房,房屋为两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
婚后购买车辆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重点要看资金来源和登记在哪一方名下。1、如果一方婚后购买车辆的资金明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然后登记在自己名下,车辆属于个人财产。2、如果一方用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置车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女方在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女方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项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时候就算双方之后登记结婚,这项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