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扬州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扬州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如下,借款人和妻子都是正常的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会由三十五万调整为五十万。如果其中一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由二十一万调整为三十万。商品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等于房价乘以百分之七十,房价为房屋的总价,不包
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或诊断报告,应加盖医院章;单位或街道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三万元以上住院医疗费发票(或正在住院患者的缴费凭证、缴费通知单);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类借记卡等。
使用公积金转账还贷,每年办理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贷款剩余金额 (一)首次办理的 1、完成贷款账号的绑定; 2、商业银行出具(加盖印章)的《借款合同》; 3、最新经银行盖章的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含:贷款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