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浙江省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为: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发放2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
浙江省五级工伤赔偿项目: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十八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3、工伤医疗补助金:三十个月本人工资; 4、伤残就业补助
浙江省的十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的,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为两个月。
浙江省2021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
浙江省工伤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通常情况下,由于工伤致使十级伤残的员工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是七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2022年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通常有以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嘉兴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嘉兴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本人工资7个月(工资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各省有各自的标准)个月;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