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包含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使用性质、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有下列注意事项: 1、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要依法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2、如果预售的商品房已经交付使用,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买方要依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协议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出租人信息;承租人信息;承租房屋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维护及维修;转租;合同解除;其他约定事项;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签署日期等。
商品房预售方的资格具体如下: (一)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预售方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三)预售方投入开发工程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房屋出租协议合同样式可以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卖房人去世房屋合同效力不会改变。合同符合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去世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预售房逾期交房是违约。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